近期,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全市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安源区高坑镇新华村党支部原书记游世林、村委会原主任周开林等“两委”班子成员套取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游世林、周开林、曾军、黄艳萍、张建军5人伪造虚假材料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其注册经营的公司种植油桃。2017年12月,经高坑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游世林、周开林、曾军、黄艳萍、张建军开除党籍处分,对所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湘东区排上镇农办干部王何萍违规为家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3年5月,王何萍违规为其母亲办理农村低保。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其母亲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9703元。2017年12月,经排上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何萍警告处分。
芦溪县新泉乡移民村委会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新泉乡移民村委会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6000元用于村环卫一体化建设,村报账员欧阳小云直接参与操作,并从中获取1500元。欧阳小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经新泉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欧阳小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栗县上栗镇机关干部欧阳金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欧阳金图在结对帮扶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2017年仅对结对帮扶对象走访一次,未按要求完成贫困户信息登记填写工作。2018年1月,经上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欧阳金图进行诫勉谈话。
莲花县神泉乡周屋冲村党支部书记张志鹏、村报账员张新强违规套取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志鹏、张新强分别多次套取自然灾害补偿款5450元、635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4月,张志鹏、张新强分别套取2015年油菜种植补贴款各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经神泉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志鹏、张新强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今后三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认真履职,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长抓常管、严抓严管,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部署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谋好篇、起好步、开好局,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